川观新闻记者 王培哲

摩托车驾驶员自称操作不当摔倒在路上,交警现场调查后却拘留了驾驶员,这是怎么回事?

日前,成都交警六分局接到警情,一名摩托车驾驶员称自己骑行至高新区利州大道时,因操作不当摔倒在道路上。但交警现场勘查发现,事故路段路面干燥,该时段车流不大,路面也没有障碍物。民警调取监控画面发现原因所在——李某驾驶车辆行驶至事发路段,突然“翘头”行驶,车辆突然失控,人、车在道路上滑行近20米,所幸未与其他车辆和行人发生碰撞。

李某承认,自己为追求刺激、炫耀车技,当天先后两次驾驶摩托车“翘头”行驶。交警认为,这样的行为带来噪声污染,扰乱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李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5日拘留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驾驶摩托车上路,注意三件事。

首先是上路前车辆自身不能有非法改装。车身尺寸发生变化,可能刮擦其他车辆和行人,车灯改装可能造成其他驾驶人视觉短暂失明、其他交通参与者无法判断车辆发出的信号;改装发动机、排气管,不仅容易造成噪声污染,还带来车体自燃的可能。

其次是上路后做好安全保护措施。驾驶、乘坐摩托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应当各行其道,驾驶摩托车载物应当遵守载物规定,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不能有追逐竞驶等违法行为。

最后是要注意行驶范围。在四川,成都绕城高速、天府新区湖畔路范围内禁止排量150cc以上摩托车行驶,其他市州可能根据交通状况或特殊天气实施临时限行措施。此外,四川高速公路禁止摩托车驶入。

道路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任性耍酷的竞技场。交通规则是约束,更是保护。眼下,全省交管部门正对非法改装、飙车炫技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全覆盖、严打击的高压态势,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