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江芸涵

川观新闻4月20日从省教育厅获悉,2026年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安排出炉,申请人可于5月20日起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进行申请。

奖补对象。2022年毕业并在2023年6月30日(含)前实现首次就业且就业单位在艰苦边远地区〔我省12个市(州)的77个县(市、区)〕,并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省属普通高校(有109所)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符合学费奖补条件但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因故没有成功办理的,可以继续申请。

奖补标准和计算方法。学费奖补按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交纳的学费计算(享受了部分减免学费的应予扣除),但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年;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实际学制年限为准,即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年限计算。若存在学费欠缴等情况的,应将在校期间欠缴学费纳入计算,并补缴给学校。已享受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和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的毕业生,不再享受本资助政策。

奖补申请、审核程序。今年学费奖补继续实行网络申请、网络审核。申请人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进入“四川省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在线申请”系统(以下简称在线申请系统)进行在线申请。在线申请系统将于5月20日开放,6月18日关闭,逾期无法申请。

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是省委、省政府实施的教育民生工程,对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具有重大意义。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要求,各地各校要确保奖补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冒领,并在收到奖补结算资金15个工作日内发放(代偿)到位。对在学费奖补工作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造成资金损失及严重后果的,将追回奖补资金,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申请人弄虚作假套取奖补资金的,除清退奖补资金外,还通报其现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