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张庭铭
4月9日下午,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召开生态环境法典集中学习宣传季启动仪式暨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保护五周年工作发布会。在发布会上,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以下简称:成铁二院)正式发布《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保护规划(202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据了解,这份规划是四川法院首次专门针对大熊猫国家公园的司法保护规划,也是全国法院首个国家公园司法保护五年规划。为什么要选择大熊猫国家公园司法保护5周年之际发布这份规划?这份规划有哪些亮点?为此,4月11日,记者采访了成铁二院副院长峥嵘和成铁二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庭长冯文婷。
大熊猫国家公园广元片区唐家河大草堂。省林草局供图
为什么要发布?
固化好的经验 回应实践中的不足
《规划》中提到,在过去5年中,成铁二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对四川境内大熊猫国家公园的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管辖。这一变化,改变了以往大熊猫国家公园各个区域生态环境分散保护的状态,顺应了系统性整体性保护的客观要求。
“比如有一片森林,横跨甲乙两地行政区域。以前可能甲地掌握的标准严一些、保护力度大一些,乙地掌握的标准要松一些、保护力度要弱一些,这就不利于森林资源的整体保护。集中管辖后,不同地区标准一致、保护力度一致,前面的情况就会避免。”峥嵘说,在5年的司法实践中,他们积累了不少类似的经验,本次发布《规划》就是希望把这些经验固定下来并长期坚持。
不仅是总结经验,《规划》还回应了过去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协作机制实质化运行不够、规则供给不足等。
“通过5年的司法实践,我们与相关地方部门签订了不少协作协议,但部分协议只是停留在‘签了字、开了会’这个层面,离真正的实质化运作还有一段距离。”冯文婷进一步介绍,比如目前存在跨区域案件移送不畅,巡回审判的常态化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共享平台使用率不高等问题。
“还有一点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就是裁判规则和典型案例的打造、宣传有不足。”峥嵘介绍,环境资源案件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但由于典型案例的培塑打造和宣传不足,什么情况下违法、什么情况下不违法,很多群众并不是特别清楚,案例的引领功能没有发挥出来。
峥嵘举了一个例子。比如,野生兰草具有药用价值。按照以前的规定,它没有被纳入国家保护植物范围。但2021年以后,它被纳入了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范围(注:除兔耳兰外)。由于没有现成的典型案例,更没有相应的裁判规则,一些群众认为只是挖了点草药的行为,极有可能违法甚至构成犯罪。“把上面这些问题纳入《规划》,就是为了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以完善。”峥嵘说。
如何改善?
力争实现从“握手签约”到“握指成拳”
今年8月15日起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明确,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有了法典以后,我们和其他部门的司法协作就有了立法支撑。”峥嵘说,接下来,成铁二院将在法律规定框架下,进一步加强与地方兄弟法院、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以及检察机关的协同配合,力争实现从“握手签约”到“握指成拳”。
冯文婷介绍,根据《规划》内容,具体的协同配合将主要集中在案件审判和纠纷化解方面。在日常审判方面,将力争与各协同单位和部门建立一个常态化的协同联动机制。通过常态化的协同联动机制,推动跨域案件移送、巡回审判、生态修复等日常协作事宜,做到“有人管、有章循、有账查”。
在纠纷化解方面,还将推动建立“森林法官工作站”。在国家公园各管护站派驻法官或联络员,与地方主管部门一起,联合开展纠纷化解、巡护巡查、普法宣传,让法官不仅仅在法庭办案,更要深入一线找问题、解疙瘩。
另外,在规则提炼和典型案例上,《规划》还明确将重点围绕健全野生动物致害救济机制、珍稀动植物价值认定、生态功能损害评估等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研究,争取每办一起具有典型性的案件,同步提炼出裁判规则。“在典型案例培育机制建设上,我们还将从立案阶段就开始进行筛选、跟踪、培育,争取达到办一件,成一个,推广一片的效果。”峥嵘介绍。
《规划》还提出,力争到2030年,基本建成与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和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保护相适应的现代化司法保护格局。“简单地说,就是在未来五年,我们将聚焦新时代新要求,把司法保护融入国家公园建设大局,力争做到‘案件判得准、修复落得地、效果看得见’,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峥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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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首个国家公园司法保护五年规划,竟然是四川,也当然是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