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王培哲 张庭铭

“恭喜你发财,恭喜你精彩。”每到春节,熟悉的旋律总在大街小巷响起,常被大家称作刘德华又被“解冻”了。但大家有没有想过,刘德华能被随意“解冻”吗?开了音乐平台会员,能够在公共场合公开放歌吗?

大家好,我是看到热搜又来普法的主播小铭,今天要说的,就是和公共场合播放歌曲有关。

我们常常会在商场听到诸如《恭喜发财》这样耳熟能详的歌。这些歌是否能免费用?答案是:NO!

很多人会说:我手机里开了音乐平台会员,那在店里放这些歌也不可以吗?

是的。这里,大家要分清楚商用和个人用完全是两码事。公播权到底是啥?为什么买了会员还需要另外的授权?小铭邀请到四川昱坤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邹林杉来为大家切一切。

邹林杉介绍,个人会员通常仅限于家庭或者个人非商业性使用,而商业性公开播放则需要单独的公共表演许可。公共场合播放音乐直接涉及著作权法中的表演权和广播权等权利,经营者不能简单以个人使用名义规避法律义务。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享有以演奏乐曲、演唱歌曲等方式公开再现作品,以及通过技术设备向公众传播作品的权利。商场、超市、门店等商业场所向不特定公众播放背景音乐,属于公开表演行为,必须事先获得权利人或者集体管理组织的授权,否则构成侵权。

最近,文娱界的版权争夺战也打得火热。这不,知名单曲《跳楼机》的原唱近日也公开控诉全球唱片巨头环球音乐,称双方仅有迷你专辑层面的合作,对方却涉嫌“侵占”歌曲版权,甚至将其列为旗下签约艺人,并以其名义在海外开展业务。

在小铭看来,无论是商场放歌要付费,还是独立音乐人跨国维权,都释放出一个信号:音乐不是随取随用的“免费空气”,而是受到法律严密保护的资产。“买了碟就能放、开了会员就能播”的意识可能引来纠纷。想靠《恭喜发财》讨个好彩头,前提得是合法合规。

对于“神曲收费”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