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赵朝阳


3月21日,广州市公安局通报,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案关键人物“梅姨”落网。

对于社会大众关注的“梅姨”落网后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在接受大象新闻记者采访时,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梅姨”的行为已经构成拐卖儿童罪,而且“梅姨”是拐卖儿童集团犯罪的主要头目,与张维平等人形成共同犯罪合议,对犯罪完成起关键作用,属于主犯。“‘梅姨’涉案九名儿童,情节特别严重,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付建表示,“梅姨”并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梅姨’长期隐匿身份逃避抓捕,属于立案后逃避侦查的法定情形。”

大象新闻此前持续报道,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多名儿童在广州增城、惠州博罗等地被拐。案发后,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并于2016年将张维平等5名犯罪分子抓获。张维平供认其拐卖儿童的作案事实,并称所拐儿童是通过“梅姨”贩卖。2019年至2024年,9名被拐儿童悉数找回,并组织认亲。

2023年4月,主犯张维平等人被依法执行死刑。但因真实身份等关键信息的缺失,“梅姨”作为该案的关键人物,直至近日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