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两点论 白华宇

3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景区按程序适当提高儿童免票身高和年龄上限”,迅速引起了家长们的关注。

这一意见,不仅尊重了我国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和营养保障水平显著提升的实际,还标志着相关公共政策不再僵化地固守老办法和旧数据,而是动态适配新一代儿童青少年的成长现实,让父母们不再苦苦解释为什么孩子长高了点,就没法在对应年龄享受免票优惠了。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很多景区普遍以身高为主要判定依据,执行“身高1.2米以下”的免票政策,往往导致一些未满6岁但身高超过1.2米的孩子被挡在免票门槛外,让许多适龄小朋友难以公平地享受到本该属于他们的社会福利。这不仅增加了家庭出游成本,更败了全家旅行的兴致。

长期以来,相关规定相对于儿童成长发育现实的滞后,让惠民初衷在执行层面打了折扣。我们应该明白,今天的中国儿童早已不是几十年前的样子:随着健康中国建设不断深入,我国儿童青少年的平均身高较过去有了明显增长,小朋友们发育越来越提前已是不争的事实。

但是,如果一个孩子因为长得高就要过早被排除在免票优惠的门外,明显违背公平原则。儿童享受免票优惠是基于其未成年人的身份属性及其无独立经济能力的现实,而非基于其身高的物理数值。当身体发育跑赢了政策标准,我们理应调整的是标尺,而不是让孩子为“长得高”买单。

公共政策的制定与调整,必须建立在对人口结构变化、生理发育趋势的科学研判之上。此前,多地的部分景区实际上已经先行先试,尝试提高适龄儿童免票身高标准,或推行“双轨制”中更偏向年龄认定的灵活措施,赢得了广泛赞誉。如今有了国家层面的指导意见,我们自然能期待看到更多具体的配套细则出台,期待各地把这个既科学又有温度的措施落实好,通过执行层面加大力度,进一步创建好儿童友好社会,让每一个孩子都在包容与关爱的环境中,自信而茁壮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