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钟帆 张庭铭

大家好,我是看到热搜又来普法的主播小铭。近日,河南牛女士在网上连续发布的“道歉”视频引关注。视频中,她自称因曝光丈夫婚外情被起诉,法院判决其须在贴吧、抖音账号上发布向丈夫的赔礼道歉声明,“并至少保持15日不删除、不下架”。

但网友发现,她的系列道歉视频似乎更像一场“公开处刑”,不仅附上法院判决书,还贴出了丈夫和第三者的个人信息、交往情况、消费记录等,并反讽两人是真爱。

那么,问题来了:夫妻一方出轨,另一方在网上公开曝光出轨方个人信息等,是否涉嫌侵犯对方名誉权和隐私权?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隐私权和名誉权都是自然人享有的人格权,并且不会因为公民存在道德瑕疵或个人不当行为而被剥夺或降低被保护标准。

民法典明确,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所以,像牛女士这样在公开“道歉”的视频中,曝光对方的名字、工作单位等信息,或许已经涉嫌对隐私权的侵犯。

根据民法典,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所以,若在网上曝光中还夹杂侮辱性言辞,导致对方社会评价降低,则可能涉嫌对另外一方名誉权的侵犯。

小铭看来,“出轨”这个行为确实应该被批判,但是应对方式考验着夫妻双方的理性与底线。这场 “道歉式曝光”,看似是道德反击,但实则可能已经触及了法律红线。若大家都拿隐私当武器、用舆论当筹码,最终可能让自己从 “受害者” 变成 “侵权者”。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