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支持50个左右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试点城市自行确定中奖发票最低票面额度(不低于100元)、中奖比例和奖项设置,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 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


民众如何参与抽奖?

有奖发票试点工作具体涉及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领域,覆盖日常消费主要场景,与居民“衣食住行”密切相关。

只要在试点城市开具了符合条件的发票,每个人都有参与机会,都有中奖机会。

如何防止违规行为?

  • 开奖过程由公证处公证,中奖结果公开透明,依法依规接受社会监督。

  • 试点城市将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强化有奖发票活动全过程监控,确保消费行为真实,严厉打击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 将加强对参与试点工作相关人员的监督管理,防范徇私舞弊、人为操纵等行为。

  • 试点城市将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消费者可随时反映试点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

此前报道:

三部门将支持50个左右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

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12月31日对外发布通知称,为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三部门将支持50个左右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

通知称,试点城市对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的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且取得的票面金额在一定额度以上的发票组织抽奖。

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有奖发票试点政策着重从需求端发力,鼓励居民消费并取得发票后参与抽奖。试点政策覆盖日常消费主要场景,如购物、外出就餐、旅游住宿、文体活动、生活服务等,与居民“衣食住行”密切相关。

通知明确,试点城市申报范围为地市级及以上城市(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各省、自治区省会或首府城市,地级市、州、盟)。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分档安排奖补资金。

三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试点城市将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有奖发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有奖发票范围、参与方式、中奖规则、奖项设置、兑奖方法、违法行为举报等要求,并向社会公布。消费者可关注试点城市公告,根据公布的有奖发票活动具体要求,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