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海口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之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海航”)原董事长陈峰当庭表示不服,提起上诉。
近日,数位权威消息人士向经济观察报记者证实了上述消息。
熟悉陈峰的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陈峰祖籍山西临汾霍州,1953年6月生于太原,取名“陈太生”,即“在太原出生”之意,后更名为陈峰。
1999年11月,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221,陈峰任首任董事长兼总裁。
1998年4月,海航集团成立,陈峰任董事长。
2021年9月24日,海航集团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称,公司接到海南公安机关通知,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峰、首席执行官谭向东因涉嫌违法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公告还称,海航集团及其成员企业运转稳定有序,破产重整工作依法顺利推进,生产经营不受任何影响。
2022年3月,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对陈峰批准逮捕。
2023年4月,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就陈峰等人一案,向海口中院提起公诉。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陈峰犯有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骗取贷款罪、职务侵占罪。
2025年7月18日上午,海口中院对陈峰等人案件进行一审宣判。
法院判决,陈峰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16亿元;犯骗取贷款罪,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000万元,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1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000万元。
权威消息人士向经济观察报记者介绍,宣判之后,陈峰当庭表示不服,提起上诉。
来源 经济观察报
编辑 谢珂 审核 蒋波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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