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全国检察长会议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会议上强调,2025年为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必须要推动构建检察业务“大管理”格局。
应勇指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重在“高质效”,难在“每一个”。每一个高质效案件,是办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有办案,就有管理;越是高质效办案,就越要重视和加强科学管理。“一取消三不再”不是不要数据,更不是不抓管理,而是通过检察管理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
要推动构建检察业务“大管理”格局。检察管理核心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线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抓手是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和司法责任追究惩戒,目标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几个方面是有机贯通的,不能割裂开来去理解和落实。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实现检察长和检委会的业务决策管理、办案部门和办案组织的自我管理、案件管理部门的专门管理、检务督察部门的司法责任管理、政工部门的干部人事管理等各项管理协同联动,明确权责归属、形成管理合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管权的统一、管案与管人的结合。
要贯通推进“三个管理”。统筹建立健全宏观业务质效分析、共性业务指导、案件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等制度机制,更好加强检察履职办案全链条各环节的科学管理,更好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宏观业务质效分析要加强综合分析研判、专题分析研判,更加注重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
▶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要加强对刑事检察共性工作的研究指导,强化对刑事检察业务态势与共性问题的分析研判。
▶案件质量检查评查要探索由不同主体、不同层级,采用不同形式,各有侧重地开展检查评查。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策划:侯文昌 杨柳
记者:杨柳
制图:张天琪
编辑: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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