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春秋航空官方微博发文称:我公司注意到,微博平台“安徽一旅行团要求退一个多月后赴泰国的飞机票遭拒”一文中,一些关键信息不全。
一、经查,团队机票分销商安徽某旅行社在游客付款前,已明确向游客告知“临时团队票,不退不改签”,并附有相应图文依据。游客认可后,向安徽某旅行社支付相应款项。
二、旅客要求退团,属于游客和安徽某旅行社之间是否按照约定处置,建议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妥善处理。
三、我公司与旅行社之间签署的是包座位合同。自系统申请、款项支付后,双方合同确立。相应团队机票座位附着的乘机旅客变更、退票、改签等,均由旅行社与旅客之间双方约定。针对团队旅客的客票变更和退票要求,春秋航空已在官网提示“请联系原出票渠道办理”。
四、我们也在密切关注近期泰国旅行市场动态,关注旅客权益的维护。目前在我公司购买的散客机票,均可按旅客订票合同自愿退票或改签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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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安徽宿州的张女士反映,今年1月7日,他们20多个朋友组成了一个临团通过旅行社在春秋航空预定了2月27日,前往泰国清迈的机票,后因看到相关报道,担心人身安全,次日决定取消行程,要求退票,但遭到拒绝。
机票价格每人2300元,张女士方面于1月7日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5万元的机票费用转给了旅行社工作人员王先生,对方又将款项转给了上海春秋旅行社南宁分公司。
1月13日,张女士之前联系的旅行社工作人员表示,就此事他们与春秋航空公司联系,但对方回复在付款前已经告知,付款后不予退票。关于泰国安全的问题,目前并没有相关正式文件予以确认。
春秋航空客服人员表示,团体票退票联系最初消费者联系的购票途径,目前也没有关于前往泰国机票的特殊退票政策。
张女士认为,春秋航空的这一做法并不合理。“我们的身份证信息都没有提供给对方,而且只隔了一天就提出了取消行程,并没有对对方二次销售产生太多影响。”张女士称,他们也不是无故取消,是鉴于当前形势无奈作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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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也有自己的难处,退票政策是早就定好的,按章办事也没错。但时代在变,情况也在变呀,像这次泰国安全问题引发的退票潮,也该人性化一点,适当调整政策,计划赶不上变化嘛。
一个月后的机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购买了不能退,这不是妥妥的霸王条款吗?今天才知道原来我们买机票还有“包座位”合同,不知道特殊之处在哪里。但是底线有一条:航空公司内部规定肯定不能大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这事儿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航空公司和游客都有自己的道理,但在安全面前,都互相体谅一下吧!大家以后买票多长个心眼,仔细看看退票政策再付款。同时也希望航空公司和旅行社能把规则制定得更合理、更人性化一些,别再让这种尴尬的事情发生了,大家都开开心心地去旅行,多好呀。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企业和消费者都要讲诚信、守法规,不能随便和任性。如协商不成,建议走法律途径,让第三方来查清事实真相。
泰国不安全
有理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