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权益受到侵犯报警是保护自己的有效途径但有些人却有意谎假案情浪费警力的同时也扰乱正常警务工作运转

近日,崇州公安崇阳派出所

接到出租车司机李某某(化名)报警称

他在营运过程中,被两人抢走一部手机

这引起了崇阳派出所的高度重视

迅速组织警力,积极开展侦查

结合线索,开展案情分析研判

但在侦查过程中

民警发现了诸多疑点

随即向报案人核实细节

讲明利害关系后

报案人承认其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

原来,李某某于12月28日在龙泉驿区接到2名乘客回崇州,但抵达目的地后,2人未支付车费就逃离车辆。李某某认为夸大事实,能引起警方的重视,便在报警时称其被抢劫。

目前,李某某因谎报警情已被我局予以行政处罚,逃单的2名乘客也已找到并支付了车费。




谎报警情, 后果严重


谎报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情节严重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警 方 提 醒

公安机关对待所有受害人都是一视同仁对待所有案件都会竭尽全力请在报案时,如实讲述案情避免耽误破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