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发展存在一定差距,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要素流动不畅。城市拥有比较丰富的资源和先进的生产要素,但也面临着资源紧张、环境压力等问题。农村拥有广阔的土地和劳动力资源,但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相对匮乏。我国城乡关系已有了很大转变,但城乡要素顺畅流动、平等交换的渠道尚未完全打通。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就是要打破这种不平衡的局面,构建一个以“人、地、钱”为核心要素的双向合理流动的新格局。
劳动力要素的流动是城乡发展的重要动力。过去,涌入城市的大量农村劳动力,为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人力支持。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村也对各类人才产生了迫切需求。吸引城市人才投身农村,不仅能够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还能激发农村创新创业的活力。同时,鼓励农村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合理有序流动,既能满足城市产业升级对不同层次劳动力的需求,也能让农村劳动力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收入。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消除附着在户籍上的公共服务差别,让城乡劳动力能够平等地享受教育、医疗、社保等福利。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搭建城乡统一的就业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准确、全面的就业岗位信息,减少劳动力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通过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动维权等服务,保障城乡劳动力的合法权益。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提升城乡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他们在城乡不同领域的就业创业创造条件。改善农村发展环境,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入,提升农村的生活质量和发展机会,吸引城市劳动力返乡创业就业。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让农村劳动力能够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
促进城乡土地要素双向流动不仅能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利用效率,推动城乡产业融合,带动经济协同发展,还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缩小城乡差距。这就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修订和完善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的产权归属和流转规则,为土地要素的双向流动提供法律保障。通过制定一系列鼓励和引导政策,如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激励城乡之间的土地流转和开发利用。加强土地规划和用途管制,合理确定各类土地的用途和规模,在保障耕地红线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放宽农村土地的开发限制,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提高农村土地的价值和利用效率。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的无序扩张,防止土地资源的浪费和低效利用。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赋予农民更加完整和稳定的土地财产权利。搭建城乡土地交易平台,规范土地交易流程和价格形成机制,保障土地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土地资源在城乡之间的优化配置。创新土地流转模式和利益分配机制,除了传统的土地租赁、出让等方式外,还可以探索土地入股、合作开发等新型流转模式,充分调动城乡各方的积极性。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合理确定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比例,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农民能够充分分享土地要素流动带来的经济利益。
资金要素的双向流动对于城乡发展至关重要。一方面,城市资本流入农村,能够为农村的产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农村产业升级,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农村资本进入城市,可以拓宽投资渠道,优化城市产业结构,为城市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活力。为更好地促进城乡资本要素双向流动,要打破制度壁垒, 深化土地、金融等制度改革,消除其中不合理的制度约束,为资本流动创造公平、透明、有序的环境,推动城乡资本要素实现高效、合理的配置。优化投资环境,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农村投资硬环境,搭建城乡信息交流平台,整合并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提高农村投资的吸引力和透明度,从而吸引更多城市资本投入农村,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还要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充分挖掘农村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以其独特的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吸引城市资本下乡。积极鼓励农村企业与城市企业开展合作,借助城市企业的资金、技术、管理经验等,实现产业链的延伸和拓展,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产业附加值,促进资本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与有效配置,形成城乡产业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民共同努力。只有通过各方的协同合作,打破城乡壁垒,实现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才能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让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共同迈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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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刊载于《学习时报》2025年1月6日第2版
本期编辑:王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