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基层协商民主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以及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最基础、最广阔的舞台。在党中央的顶层设计推动和基层干部群众的广泛参与下,基层协商民主在基层治理中日益彰显出凝聚社会共识、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以及提升公共决策科学化等制度优势。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必须将民主与治理结合起来,紧盯群众需求、强化多元共治,进一步通过“有事好商量”的协商民主实践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在正视群众需求中找准民意起点。随着社会文明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利益诉求日趋多元化,对基层治理能力提出了挑战。养老医疗、邻里纠纷、噪声扰民、环境卫生等“小切口”问题,蕴含着老百姓最真切的“幸福密码”。“有事好商量”不能自说自话,更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应做好对民众真实需求信息的收集,形成公共需求的议题清单,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治理的难点广泛征集议题信息,真正使协商内容契合“党政所需、群众所盼”。

群众参与协商是否积极,取决于其参与的有效性和同自身的关联性。畅通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揪心事”,是激发群众协商积极性的重要前提。近年来,各地纷纷进行基层民主协商议事的创新实践,积极回应基层治理难题,探索出了多种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议事机制。但仍存在协商议题商定标准不明确、协商程序过于简单、“商量”过程流于形式、成果反馈缺乏约束等短板。要紧盯涉及群众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民生小事”“幸福要事”,抓重点、抓实在、抓持久,积极拓宽协商议题创设渠道和表达平台。同时,公共需求是民主协商的起点,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需求都能最终进入协商议程,协商议事机构需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对收集的需求信息进行再加工,以“小切口”服务大民生,以小举措推动大发展,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

在“面对面商量”中解决治理难题。收集民意是第一步,在此基础上还应开展跟进式调研,全面了解协商议题的实践情境,推动协商议事有序开展,定向突破民生议题和治理难题。

一是通过调查研究深挖“问题之源”。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口流动日益活跃,由于历史传统、发展差异、人群结构等各方面原因,基层社会出现了一些治理难度较大的“痛点”“堵点”问题,如社区物业纠纷投诉多、私家车乱停乱放、治理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难、医疗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等。面对群众最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要进一步强化基层治理公共性和民主议事开放性,搭建分领域、全覆盖的利益表达渠道,铺设自下而上的民生议题设置机制,引导群众客观理性反映情况、表达诉求,深度挖掘症结所在、关键所在、根源所在,促进精准施策和精细服务。比如,一些地区针对社区老人行动不便、参与困难的情况,推出“移动办公桌”服务,把服务触角延伸到居民家门口,广泛征询群众治理意见,有效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广度、深度和效度,为听清民意、察准民情、解实民忧开辟新渠道。

二是推进基层协商议事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运行。固定基层民主协商议事的场所、时间、人员等,让群众自己的规则由自己制定。例如,为确保村级协商议事实效,有的地方按照“提出问题、讨论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逐步总结出了“五定”工作法,即定主事、定议题、定议程、定会纪、定结果,引导群众通过协商议事表达诉求、化解矛盾,真正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决策、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有的社区以打造协商示范点为契机,探索形成了“六步协商工作法”,即广泛征集知事、深入调查明事、多元参与议事、集体研究决事、分层分类办事、公示办理结果,社区协商议事越来越规范化、常态化,解决了以往社区协商临时性、松散性等问题。

在群策群力中增强治理的协同性。基层治理不是基层党组织和政府的“独角戏”,而是依靠多方力量普遍、有序、深度参与的“大合唱”,需要以构建共识与激励机制支撑保障。具体而言,基层党组织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村(居)、群众、物业、社会组织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村(居)党组织要搭建好桥梁与纽带,承担好“领头雁”“排头兵”的责任,搭建“商量”平台、制定协商规范,引导人民群众积极表达自身意愿和诉求。基层群众要提高主体意识,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公共事务和公共管理,在议题设定、资源链接等全过程获取更大的话语权。社会主体要积极承接部分政府职能,发挥引导公众参与、提供多元化服务等作用,减轻政府的社会服务负担,破解基层治理资源有限和社会资源流动不均衡的现实困境。

群众参与是基层治理有效运转的核心动能,尤其需要在基层村居建设、综合治理、文化宣传等领域,有效激发群众共建共治的积极性。针对在高度流动性、离散化的现代城乡社会中,群众协同治理意识较为薄弱的情况,要创新基层治理参与机制,不断动员、吸纳、培育不同群体参与协商,提升人民群众的民主素养。

在评估反馈中做好协商“后半篇文章”。自治是基层善治的基石,其目的是保障城乡基层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实现民事民管、民事民议、民事民办。组织发动群众深度参与基层公共事务治理,充分保障群众对协商民主运行的监督权,有效聚合治理要素,扩容公共服务资源,让人民群众能够在民生建设中切身感受到基层治理的实惠、实效、实绩。

聚焦民生议题、办好民生实事,重在落地见效,贵在持之以恒。一方面,完善协商成果的采纳、落实、反馈机制,防止协商民主所形成的重要共识被“束之高阁”。坚持有效协商、科学协商、制度协商,做到协商后“问效”与协商前“问需”、协商中“问计”并重,将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相关协商信息及时反馈给群众,多听群众声音,多让群众评判,让“群众觉得”成为衡量民生服务的重要“标尺”。另一方面,建立民生议题的跟踪督查工作机制,开列协商成果转化运用清单,深入收集群众意见,精准识别群众需求,将评估发现的新情况作为新的民生议题,构成解决基层治理问题的闭环,切实通过高质量的协商和服务,实现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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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刊载于《学习时报》2025年1月1日第3版

本期编辑:王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