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按照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省纪委监委牵头组建“三个工作专班”,以一系列务实举措,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案件查办质效。2022年7月14日起,“廉洁四川”网站、微信公众号推出“三个专班在行动”专题专栏,综合运用图文、视频等形式,及时反映各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两加强一提升”,守正创新深化正风肃纪反腐,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成效经验。敬请关注。

“奖补申报要求购入用于改造提升的设备,他们买了电脑、12套桌椅、投影仪……生产设备他们买的2台烘干机。”

“不对啊!烘干机购买地址是浙江泉州,泉州怎么可能在浙江?明明在福建!”

前不久,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第二巡察组到县供销社开展供销社领域专项巡察时,工作人员发现一份蹊跷的奖补申报资料。惠宜供销合作社申报的年度基层示范社项目,在总计10万元奖补资金的资料中,烘干机购买合同居然出现了常识性错误,背后是否藏着猫腻?带着疑问,巡察组在查阅合同发票时,通过“天眼查”检索到,开票商贸企业法人舒某和惠宜供销合作社法人舒某某不仅姓氏相同,而且股份占比为四比六。巡察组随即拨通了村“两委”电话进行核实,证实舒某是舒某某之女。

面对漏洞百出的申报资料,巡察组在舒某某外出时,到合作社了解情况。

峨边县纪检监察干部在惠宜供销合作社查看设备情况。(周雪萍 摄)

“烘干机好用吗,多久买的,就这2台吗?”

“可以呀,我们都买了五六年了,有的都在这里了。”

巡察组工作人员在机身正面看到一个白底标签——“大槽烘干机”,醒目地贴在原厂的蓝底标签上,背面还有一个生产日期为“2021.01”的手写合格证。很显然,手写合格证与工作人员所言购买年限对不上,那烘干机此前是否还申报过其他奖补项目?

结合厂房里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颁发的表彰铭牌,巡察组决定到两个部门一探究竟。通过查阅财务凭证、采购合同、领取记录等资料,查实舒某某确实向县农业农村局和县科技局各申报过一台茶叶自动烘干机。

了解相关情况后,巡察组将此问题反映至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随即组织核查组进一步核实,分别从县农业农村局、科技局、供销社调阅报账资料后,找到舒某某谈话。

“烘干机到底是多久购买的?是不是2019年和2020年你社向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申报过的那两台?”

“不是啊……那是以前的嘛,后面我们又买了新的。”

“那请你回去找下资料,把另外两台烘干机的佐证资料带来看看。”

交不出资料的舒某某只好如实交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2021年,舒某某得知县供销社有10万元奖补项目可以申请,其中5万元是用于提升改造项目,用于购买设备。舒某某想到之前申报过的茶叶烘干机还在用,便动起了歪脑筋,盘算着“改造”一下便能成功“变现”。于是,在没有实际购买2台茶叶自动烘干机的情况下,与其女儿开设的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1.72万元的虚假购销合同,谎称旧设备为新设备,想方设法糊弄验收人员,套取奖补资金。

最终,舒某某因在申领补助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由于审核把关不严,负责验收的县供销社工作人员也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套取资金已按规定追回。

案件查处后,峨边县纪委监委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持续开展“纪巡联动”,会同县财政局、审计局针对性制定监督任务清单,梳理细化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管理、财经制度执行、项目申报审批等监督内容,深入纠治供销社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截至目前,已开展专项监督9次,发现问题16个,立案查处3件2人,推动和建立完善制度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