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范瑞鸣
“我们每月都是按时缴纳物业费、水电费和垃圾处理费,但是物业公司以部分业主没有缴费为由,要停水停电,这对于我们这些按时缴费的业主来说太不公平了。”12月19日,家住成都浅水半岛一期的刘女士告诉记者,该小区物业公司——四川通瑞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近日贴出告示,称由于很多业主不交费,该公司代收、代缴水电费业务并不承担垫付责任,若经催交仍未交付水电费的,供水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水供电。
记者从该物业公司在小区里张贴的“关于及时缴纳水电费的温馨提示”看到,截至2024年11月30日,该小区业主未缴电费合计386407.2元,未缴水费合计88012.41元,水电总欠费合计474419.61元。“浅水半岛一期有1600多户居民,高层可达27楼,还未采用一户一表,业主们倍感压力,尤其是我们这些住高层的用户,更是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物业公司还多次因为需要清洗二次供水水箱而停水。”刘女士说。
该物业公司同时贴出了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供电公司成华供电中心发来的“国网成都供电公司限(停)电通知书”,上面显示,截止2024年12月3日,四川通瑞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欠费229717.8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以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将从2024年12月12日12时起对该户线路(或设施)实施限电(或停电)。据刘女士称,当天小区的公区确实停电了,但下午3时左右又恢复了供电,“截止到今天,暂时还没有停电,但每天都很担心,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停”。
12月18日,位于成都市金牛区的兴元绿洲小区也曝出物业公司欠水费116万余元的消息。该小区水表是总表,业主缴纳水费给物业,再由物业缴纳给自来水公司,但由于部分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因此拒绝缴纳水费或物业费,导致欠款越来越多。
部分业主不交费,物业公司不再垫付水电费导致停电停水怎么办?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供电人依据前款规定中止供电的,应当事先通知用电人”,而“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因此,在用电人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补支付电费、水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或供水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终止供电或供水。但作为物业公司,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有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没有权利停止供电或供水,更没有权限以停水、停电的行为来催收物业费。
林小明律师分析,倘若因个别用户未缴纳或未及时足额缴纳水费或电费,造成相关单元甚至整个小区业主遭到“捆绑式”停水或停电,显然不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更有损履行了自身缴费义务的相关用户的合法利益。因此,供水或供电企业应当进行更为细化的管理和服务,在单户安装电表和水表的具体情况下,根据每月缴纳水费或电费情况更为精准地对违约用户,也即逾期缴纳电费或水费的具体用户按照程序停电或停水才能不损害其他用户的利益,此外,在支付宝等网络缴纳水费或电费具有便捷性的情况下,供水或供电企业更应根据具体情况,甚至可以进行预存式消费或在水费或电费低于某个域值时采取提醒的方式,而不是让一个单元甚至整个小区因个别用户欠缴水费或电费而“被连累”停电或停水。
小知识>>>>>>
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规定,“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批准的电价,并按照规定的期限、方式或者合同约定的办法,交付电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1‰至3‰加收违约金,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也就是说,供电企业从逾期之日起可以加收违约金,而违约金不应超过日3‰,而要停止供电则必须满足逾期超过30日并进行过相应催缴,方才有权利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用户停止供电。
根据《成都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的规定,“用户应当按期交纳水费。逾期未交纳或者未足额交纳的,应当补交并交纳滞纳金或者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在逾期未交纳或者未足额交纳水费的情况下,供水企业也有权利按照规定程序向用户停止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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