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澳洲进口”字样的红酒,零售价不足10元,甚至可以1元试喝?据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电商平台销售的所谓“进口红酒”,实际灌装商和运营商均是国内企业,使用的也是国内食品生产许可证SC编号和葡萄酒国内标准。

据业内人士分析,“原酒进口”的红酒严格意义上来说就是国产产品,有“擦边”进口红酒、误导消费者之嫌。而且,这类产品存在以次充好的风险,一部分顾客评价相关产品“有一股很浓的白酒味”“就是糖水”“不建议购买,味道一般”。

正如报道所言,与动辄几百元一瓶的进口名庄红酒相比,“原酒进口”葡萄酒成本之低超出普通消费者想象,即便9.9元包邮商家也有利润空间。因此,部分消费者抱着“捡便宜”心态选择此类产品,实际上还是落入了商家的精心算计。

除了价格和背后利润问题,大多数消费者更关心的是:低价葡萄酒的品质是否得到保障?所谓“原酒进口”仅仅是在国内灌瓶和包装吗?

此前有媒体报道,一些企业会将进口原酒进行勾兑,加入水、色素或国产酒等。在新京报的报道中,也有专家指出,一些低价原酒进口葡萄酒口感很差,不排除厂家偷偷使用果汁或水勾兑酒汁,以降低成本,但外界难以查证。

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如果葡萄酒在分装过程中加入其他原料进行勾兑,就构成了掺杂。这样的酒,尽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假酒”,但同样侵犯消费者权益、损害消费者知情权。

就算并不改变原酒的成分,商家通过重新设计包装、“碰瓷”知名品牌,也可能实现以次充好的目的。比如,某网店销售的“辛特HTN407”澳洲进口干红葡萄酒,产品包装与知名葡萄酒品牌“奔富”BIN407系列有相似之处,对消费者构成误导,其是否构成品牌侵权有待进一步认定。

况且,对于知名产地的品牌葡萄酒而言,包装也是产品价值的重要构成。即便葡萄酒的产地是真的,质量也达标,但只要是包装在国内进行,就可能影响葡萄酒的价值,影响消费者的体验。

从监管角度来说,葡萄酒只有在原产地完成灌装等全流程生产工艺,才能受到原产地政府的全套监管。产品生产、运输、储存和包装的环节越复杂,尤其是置于不同国家,就越有可能出现监管漏洞。

根据《海关进出口商品涉税规范申报目录》,葡萄酒的进口方式被明确列入申报规范,包括原液区内加工还是原液区外加工、原瓶有品牌还是国内贴品牌。这些信息应当体现在商品标签之中,让消费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

从根本上看,消除商家利用“原酒进口”以次充好的空间,也需要对“进口葡萄酒”祛魅。一方面,葡萄酒是西方用于佐餐的日常饮品,“进口”并不是“高贵”的同义词;另一方面,随着国内工艺水平提升,国产葡萄酒的品质未必不如低质量的进口酒。

说到底,确保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前提就是赋予消费者充分的知情权。随着全球化不断深入,进口食品饮品早就“飞入寻常百姓家”,某些商家企图继续赚信息差的生意,在商品产地、分装、包装等方面忽悠消费者,终将自食其果。

撰稿/南木 编辑/迟道华 校对/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