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记者丁园报道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不仅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也对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具有重要意义。近日,太原市出台多项措施,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施行商品房项目封顶预售。新出让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施行封顶预售制度,对已出让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确保自有可用资金能够完全满足后续工程建设资金或者通过将符合“5+5+1”条件的项目纳入“白名单”等方式落实资金来源渠道,否则必须封顶之后才可办理预售。探索在部分县(市、区)开展现房销售试点工作,对明确为现房销售的项目和企业在土地、融资、税收、公共资源配套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推动商品房销售模式从预售向现售转变。
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全面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设立全市统一的预售资金监测专户,预售资金(定金、首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等)通过监测专户及时归集到监管账户,实现人、房、资金精细化管理,资金“专户专存、专款专用、全程监管、节点控制”。购房人缴纳房款时,通过专用POS机和银行转账向交易资金监测专户存入预售资金,同时可自主查询资金进账情况。监测专户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预售资金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填补监管漏洞。
有序推进“交房即交证”。相关单位强化协调联动,加强过程管控和监督处罚力度,优化业务办理,新建商品房项目交付前依法完成规划验收、房屋竣工备案等工作,具备不动产登记条件后,购房人可在领取房屋钥匙时同步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房即交证”。
此外,太原市还将持续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和惩处力度,有力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编辑:杨晓雪
校对:蒋海霞
审核:李清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