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发布
《关于在成都西站片区试点设立
低碳交通示范区的通告》
今起
在成都西站片区
试点设立低碳交通示范区
成都市公安局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在成都西站片区试点设立低碳交通示范区的通告》
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成都市有关大气防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试点设立低碳交通示范区,并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实施区域
武青北路(不含)、金辉路(不含)、万卉三路(不含)合围区域。
二、实施对象
初次登记时间在2007年12月31日以前的国Ⅲ排放标准的小、微型客车,其中军车、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线路限制的车辆除外。
三、实施内容
工作日7:30至20:00禁止实施对象在武青北路(不含)、金辉路(不含)、万卉三路(不含)合围区域内所有道路通行。
四、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4年12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成都市公安局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9日
温馨提示
区域内公共交通系统较为发达
地铁、公交运营运力较为充足
建议受限车辆
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转发提醒身边的司机朋友
综合 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成都发布
编辑 母晓岚
点分享点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