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第13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在日常生活中,哪些交通规则往往容易被人忽视?哪些行为习惯正在危害你我的安全呢?

交叉口遇拥堵

机动车“闯绿灯”属违法

我们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但有时候,交叉口前方即使绿灯亮起,也不能通行。前不久,在江西南昌红谷滩某路口,一辆公交车横在道路中央,阻止了绿灯通行的纵向车辆。

江西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红谷滩大队一中队负责人 徐永华: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因为驾驶员“闯绿灯”导致的路面拥堵,如果驾驶员当时能够遵守规定,不“闯绿灯”,我们通过后台就可以对路口进行梳理调控,路面交通也不会拥堵。

所谓“闯绿灯”,其实是指在交通拥堵的情况下,车辆还依然驶入交叉路口,这种行为会导致路口内车辆无法正常清空,甚至还会导致交叉口完全“锁死”。例如如果直行方向交通阻塞,那么直行车道内的车辆即使在绿灯亮起的时候也不得进入路口,违规进入就会被认定为“闯绿灯”。如果左转、直行、右转方向交通阻塞,各车道内车辆均不得进入路口,否则也将被视为“闯绿灯”。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支队泰安道大队警长 李春阳:因为现在的路口多为交叉口,一个相位的通行受影响之后,它会把车辆甩到路口中间来,这样就会影响其他相位车辆的正常通行,由一个小点会影响一条线或者一个面。

人行横道掉头属违法行为

在日常通行过程中,人们比较关注:车辆掉头要看红绿灯吗?如何掉头才是合规的呢?晚高峰时段,记者在上海杨浦区的国权公路关山路,看到不少驾驶员出现在人行横道线上掉头的行为。

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民警 蔚彦丰:在路口没有左转弯禁止以及掉头禁止的标志时,我们可以掉头。在人行横道线上以及潮汐车道上,我们不可以掉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郑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支队民警 周腾超:如果路口为圆盘灯,路中间的线一侧为虚线时,车辆不用等灯,红绿灯均可掉头。路中间为双实线且有左转车道和掉头车道,绿灯亮时才可以掉头,但一定要注意,要开过斑马线后再掉头。如果路口为箭头灯,掉头灯亮时才可以左转或掉头。

小细节大隐患

缺乏安全意识也会导致“开门杀”

下车开车门这个看似简单的动作,如果驾乘人员缺乏安全意识,也极有可能酿成事故,就是大家俗称的“开门杀”。

近期,在湖北宜昌,一名市民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就遭遇了“开门杀”,所幸当事人佩戴了安全头盔,仅受了轻微伤。

宜昌市民 罗军:当时是靠左边摔下来,头着地,很庆幸我戴了头盔,要不是头盔的话,那天我肯定是脑部受伤很严重。

交警提示,驾驶人要养成文明良好的停车习惯,停车时要选择安全合法的停车位置,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同时,驾驶人也应提前提醒乘车人,特别是后排乘客,要先看清车辆前后左右的来往行人、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再从右侧开门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