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决定》共2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重点来了!

一是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即农历除夕、5月2日,增加后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劳动节放假2天(5月1日、2日)。

二是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可合理安排统一放假调休,结合落实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实际形成较长假期。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法定节假日假期前后连续工作一般不超过6天。

通知进一步明确,

优化后的调休原则,

具体包括:

一、元旦: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二、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

五、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六、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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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崔扶尧

校对:兰鸿翔

责编:张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