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眉山市委批准,眉山市纪委监委对眉山市东坡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郭建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郭建华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跑官要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私德不修;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郭建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眉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郭建华开除党籍处分;由眉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眉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