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启动北京、上海、海南、深圳四地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

试点实施后,外资企业可在试点地区独资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等电信业务,深度参与我国算力、云服务等市场。

电信业扩大开放,是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融入全球分工与合作、巩固提升我国信息通信业竞争优势和领先地位的重要举措。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9月,获准在华经营电信业务的外资企业增加至2220家,一批国际知名企业在华投资经营电信业务,为促进我国电信市场繁荣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推动了全球数字经济发展。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强制度设计和科学规划,细化配套举措,做好开放任务和保障措施落实。

记者:郭倩

来源:经济参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