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针对近期缴存人关注的热点问题,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答疑。
提取直付购房款
Q1 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来成都买房可以提取吗?
答 本政策只支持缴存在成都公积金中心的缴存人,其他公积金中心缴存人需按当地政策执行。
Q2 几年前买房的,可以把当时的公积金提取抵扣房款吗?
答 自您的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五年内可以申请办理购房提取。
Q3 办理直付购房款提取后,是否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 成都公积金中心支持缴存人“可提可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后,不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实际贷款额度、贷款年限以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贷款住房套数认定
Q1 已发放的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符合新政首套房标准的,新政执行后能不能申请调整呢?
答 本次政策针对新购住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家庭,政策实施前已发放的存量公积金贷款不做调整。
Q2 这个政策是否需要将已有公积金贷款结清了,才能再执行呢?比如,在新都两套房,其中一套用着公积金贷款,若想到金牛区买一套,申请公积金贷款算是首套房吗?
答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结清上一笔公积金贷款。如果您结清了上一笔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累计次数未达两次,家庭在金牛区无房,在金牛区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可按首套房政策执行。
Q3 其他公积金中心缴存人在成都买房,可以申请成都公积金贷款吗?
答 在成都公积金中心或其他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的缴存人,购买成都市住房的,均可以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此前报道:
首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外地缴存的公积金可以在成都用吗?官方回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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