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评论员 周明华

一男子戴上硅胶人脸面具,伪装成老人模样潜入4户居民家中,共偷盗十多万元财物。上海闵行警方次日在外省市将嫌疑人通某抓获并追回全部赃物。多地警方提醒,以硅胶人脸面具伪装成新面孔实施犯罪,正成为一些不法分子作案的新手法。

硅胶人脸面具由特种硅胶或类似材料制成,通常用于电影、电视剧或舞台剧化妆。时下,有人竟将舞台上的变脸特效移植到非法窃取利益的作案现场,并一举促生一条相关产业链,让人后背渗汗,也产生了一系列值得我们关注的法律问题和人身财产安全隐患的忧惧。

有媒体记者调查发现,相关平台已经在公开售卖此类产品,款式多样、琳琅满目。只需搜索“硅胶面具”,立马就蹦出相关信息,根据逼真程度和用料不同,从几元到几万元不等。面具的原型来源于一线、二线明星,几乎能以假乱真。无论你想仿真谁,只需提供对应的照片或相应的尺寸即可。至于个人信息、肖像权、人格权的保护或产品用途,很少有商家会虑及到这个层面。

事实上,随着信息化时代的不断演进,每个人的面部特征因其独一无二,就像指纹一样,可以作为身份识别的依据。正是这种唯一性,使得人脸识别技术具有很高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但如果任由硅胶人脸面具肆意销售,人脸图像就存在被攻击和替代、伪造的可能,安全性和准确性将无从谈起。个人独具的生物资产,岂容不法商人打着创新的幌子来蹬鼻子“上脸”?如果自己的脸被他人随意做成面具,被人随意侵权采集、贩卖乃至非法盗用,进而被犯罪分子用于违法行为,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技术应该用来造福于人,而不是助人为“恶”。遏制这种非法窃取公民的“生物资产”所谓“技术行为”,实际上是有法可依的。保护个人生物信息安全,《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等都有相关规定。无论是使用“变脸”的犯罪分子,还是帮助生产制作的上下游厂商,一旦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缺乏合法合规的销售流程,或者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等,就会构成违法,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我们首先应从源头上提升监管力度。生产厂家作为产品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明确产品的合法用途,并在产品上显著位置标注警示信息;再者,应将销售渠道纳入监管范围,禁止向无合法用途的个人或组织销售硅胶人脸面具,建立严格的审查机制。另外,应建立全面的追溯机制、加强法制建设、提高公众教育等多种手段,确保其不被用于违法违规活动。只有这样,才能在保护个人自由和市场交易的同时,也维护了他人的权利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