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静茹 泸州观察 周梦颖
近日,泸县石桥镇农丰村护林员秦远桂抱着一只鸟类野生动物走进石桥镇人民政府求助。泸县石桥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接过幼鸟后进行了初步检查,并询问了幼鸟的来源和救助经过。
“我在准备巡山的时候在马路边看到了这只幼鸟,它眼睛很大,看着像猫头鹰。我在远处观察了好一段时间,发现它飞不了,又没有大鸟来接它。”秦远桂回忆说,猫头鹰属于保护动物,遇到受伤或落单等情况不能放任不管,于是立即向镇政府林业部门求助。
经泸县林业部门专业人员鉴定,该幼鸟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灰林鸮。其身体无明显外伤,由于与父母失散,且无飞行能力,放生后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
随后,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立即安排工作人员驱车将灰林鸮护送至泸州野生动物收容救助点,由专业人员进行照料,待其具备了野外生存能力之后,再放生回归大自然。
据介绍,近些年来,泸县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注重野生动植物保护,先后救护并放归狐狸、果子狸、狝猴、灰林鸮、池鹭、夜鹭等野生动物。
为提高全社会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泸县利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意义、基本常识、科普知识。同时,积极引导各类社会机构特别是当地社区居民参与自然保护地体系、湿地建设,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共建的能力,为野生动物栖息提拱更好的环境。在出现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活动区域增挂提示标语,予以重点保护。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