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红 眉山观察 邹钰 川观新闻记者 王青山

为切实加强辖区矛盾纠纷化解,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青神县公安局始终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处理,积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提前摸排,及早发现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和社区民辅警包村制,并结合日常开展的“一标三实”和治安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基础上,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摸排,加强情报信息搜集,及时获取引发矛盾纠纷的信息线索。一旦发现有矛盾纠纷的苗头,超前做好预防和应对工作,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赢得时间,争取主动,切实将各类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目前,共收集矛盾苗头信息10000余条,为及时化解矛盾提供了支撑。

深入调查,科学研判

深入调查情况,科学分析各类矛盾纠纷,抓住实质、找准病灶、对症下药,同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加强与矛盾纠纷双方的沟通,通过上门劝说等形式,摆事实、论危害,努力帮助纠纷双方趋利避害,防止因小矛盾、小纠纷引起大案件的情况出现。


强化管理,跟踪回访

对工作中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督促民警在第一时间尽快调处完毕,对已经调解成功的矛盾,实行持续跟踪回访制,并将群众满意度评分作为衡量民警调处工作的重要指标;对仍未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加强跟踪管控,实时动态掌握矛盾纠纷发展情况,及时掌握制约矛盾化解的因素,科学创造条件,促使矛盾及早化解。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针对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该局从源头入手,常态化、多形式深入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避免矛盾激化,从源头上消除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源。目前,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4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